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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球网页版“TEL-DLUT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大连理工大学一流大学建设,加快大连理工大学华球(中国)官方低温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方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Tokyo Electron Ltd.和东电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决定捐资在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的名称:TEL-DLUT奖学金(以下称“本奖学金”)。

第二章 奖学金的来源与使用

第三条 奖学金的来源和使用

本奖学金为Tokyo Electron Ltd.和东电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自愿设立。

本奖学金用于每年奖励10名在校统招研究生和本科生,共计三年。一等奖1名,每人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人民币12000元;三等奖7名,每人人民币8000元。同一年度内学院所设专项奖学金只能申请评定获得一个,不可兼得。

第四条 学生参评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课程学习阶段,评审年度内没有出现考试不及格;

(四)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合格。

(五)研究生、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低气压射频放电机理研究;

(六)学生参评材料包括近三年研究进展、发表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五条 组织机构

()成立大连理工大学TEL-DLUT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

()大连理工大学TEL-DLUT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Tokyo Electron Ltd.、东电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及大连理工大学相关领导、教师组成。

第六条 奖学金的管理

()专项资金汇到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后,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本奖学金设立单独帐户;

()管理办公室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和管理;

()管理办公室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奖学金收支状况。

()奖学金评选实行导师推荐制,符合条件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评审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大连理工大学TEL-DLUT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学生的科研业绩进行评审,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结果。

()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网络公示三天,公示结束相关材料报送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由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转至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以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归本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 本办法从本奖学金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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